异地退休人员和常年驻外工作的参保职工如何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医保知识


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和常年驻外工作的参保职工如何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
答:异地居住的退休(职)人员和常年在市外工作的参保职工,可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按要求填写《宜兴市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申请表》,在居住地附近选择两所公办医疗机构作为约定医疗机构,由单位或个人向经办机构办理确认和备案手续。相关证件和资料如下:
(1)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代办的同时带好代办人身份证);
(2)常年在市外工作的参保职工由工作单位出具异地工作证明;
(3)异地居住的参保职工出具的暂住证或异地户口簿。
参保职工按规定办理约定异地安置审核登记后,《社会保险卡》自动冻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不能办理住院结算,但个人帐户资金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仍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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