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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规定2014-医疗保险报销

2016-12-24 08:00:13 无忧保
  深圳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规定2014  坊间对因病致贫的恐惧由来已久,无数平凡家庭在重大疾病面前似雨中浮萍。在深圳,大病医保开展情况如何?普通市民能否免于贫病之虞?   “国家指的那些大病,我们早就解决了,甚至远远超过了。”深圳市社保部门负责人说。   目前,深圳的大病医保政策依据为2008年4月发布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办法》以及2011年2月1日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医保办法修订内容。深圳的大病医保途径主要包括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基金、住院报销和个人账户报销等。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解读   深圳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额度)   一、深圳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深圳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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