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菏泽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医疗保险政策


菏泽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记者7月29日从菏泽市有关部门获悉,自9月1日起,菏泽将打破城乡居民身份限制,所有居民按统一的医保政策缴纳医疗保险费。
按照菏泽市政府日前出台的《菏泽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2015年菏泽居民医疗保险费实行两个缴费档次,允许居民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目前,菏泽全市已同步完成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等划转、调整、移交工作。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暂实行双轨制,2014年8月底前,市政府制定出台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确保自2014年9月1日起,按全市统一居民医保政策组织居民缴纳2015年医疗保险费。[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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