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全文-医疗保险政策


2014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全文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避免城乡居民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从根本上解除城乡居民病有所医后顾之忧,进而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为帮助广大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和掌握政策精神,现刊登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如下:
第一部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 哪些人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凡具有镇宁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中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不分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
2.如何申报办理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或成立文件、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职工花名册及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向我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是指哪段时间?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是指从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如何确定?[1] [2] [3] [4] [5] 下一页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