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伤保险实行协议医疗就医制度-医疗保险政策


济南市工伤保险实行协议医疗就医制度 20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济南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办法》已开始施行。该管理办法中明确,工伤保险实行协议医疗就医制度。职工在统筹地区内发生工伤后,应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伤情危急时可送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抢救,伤情稳定后及时转入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办法》明确,协议医疗机构得对工伤职工每天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及时打印发放,实行“一日清单制度”,并接受工伤职工(近亲属)的监督。
在济南,工伤保险实行协议医疗就医制度,也就是说,职工在统筹地区内发生工伤后,需要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但是,如果职工发生工伤且伤情危急,能否先不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而是到就近的医院抢救?针对这一问题,上述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伤情危急时可送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抢救,伤情稳定后,再及时转入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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