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居民医保惠民新政有哪些新变化?-医疗保险查询


厦门城乡居民医保惠民新政有哪些新变化? 今年7月起,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就医时的个人负担将进一步减轻。厦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这一医保惠民新政是今年厦门市委、市政府24项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截至去年年底,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共有104.44万人。医保新政策实施后,每年可为参保人员减轻1500多万元的门诊医疗费负担。
此次《通知》的出台,深化了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建设,提高了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质量,表明厦门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设计正逐步从过去注重量的拓展,向注重质的提升转变。
新变化
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
从2014年7月起,厦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90元提高到430元,提高了40元,比国家提出“今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人均320元”的目标高出110元。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10元提高到120元。
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个点[1] [2] 下一页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