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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医疗保险政策

2017-01-04 08:00:16 无忧保
 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为确保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顺利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1、成年人      一般人群   70.00元/人;   2、学生、儿童   一般人群  70.00元/人;   3、2014年个人不再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4、特殊人群(低保、重残、60岁以上低收入人群)免交所有费用;   5、新参保一般人员应同时缴纳医疗保险卡(IC卡)工本费22.00元/张。   二、全省统一缴费时间为2013年9月—2013年12月。   三、为避免集中缴费时造成拥挤现象的发生,正常续保人员请提早将2014年医保费存入中国银行“常青树”借记卡内,以便9月1日起实行统一扣款。   四、新参保或未办理过中国银行“常青树”借记卡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儿童请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册户主页复印件、本人所在页复印件)和应缴纳的医保费到个旧市医保中心二楼业务科办理新参保手续。   五、享受政府补助的特殊人群(低保、重残、60岁以上低收入人群)如果身份发生变动和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现已经在单位就业并且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请于8月15日前到个旧市医保中心二楼业务科办理变更手续。   六、请2013年9月1日前已经在中国银行“常青树借记卡”上完成存款缴费的参保居民在2013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务必持“常青树借记卡”到中国银行各网点确认扣款是否成功。如果扣款成功方可正常享受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扣款没有成功,请及时到医保中心业务科核实,以避免造成2014年不能正常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后果。   七、2014年在校(园)学生、儿童必须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集体缴纳,不再进行个人的中国银行“常青树借记卡”上代扣业务。   八、参保人员已经死亡的,请其家属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到医保中心业务科为其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时需提供:死亡或销户证明复印件)   九、本年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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