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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团体住院医疗保险内容-医保知识

2017-01-29 08:00:01 无忧保
  团体住院医疗保险险种特色:   (1)适用于住院费用由职工或单位承担的团体;   (2)重点解决医疗费用中发生额较大的住院费用问题,解除企业或个人的后顾之忧;   (3)保额较低,便于与社会医疗制度接轨;   (4)自负比例低;   (5)档次全面,便于选择;   团体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或保单生效三十天后因疾病在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医院住院治疗,本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各项合理医疗费用乘以 90%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本公司均在规定限额内分项给付保险金,分项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团体住院医疗保险投保规则:   ( 一 )投保年龄限制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 16—6 0 周岁 ,续保放 宽至64周岁。   ( 二 )保险份数限制   1、作为主险时,不能分项投保,每一被保险人最多只能投保两份。   2、作为非健康短险的附加险时,可分项投保住院医疗保险。主险保费大于100元时,可投保住院医疗险1档;主险保费大于200元时,可投保住院医疗险2档,但不能单独购买住院项费。在分项投保时,必须在同一档次、相同份数的前提下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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