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青海全面展开大病医保工作


生病是一件比较痛苦的事情,当家庭中只要有一人生重病,就极有可能拖垮整个儿家庭。为了切实减轻市民的医疗负担,青海省自下月开始全面铺开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
青海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障对象: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参合人员为保障对象。
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50元/人的标准。
大病医保工作方式:“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方式。
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80%,民政救助对象住院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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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海省全面展开大病医保工作的同时,安徽省,山东省也在积极准备着。安徽省政府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将于2013年正式启动大病保险方案。山东省政府也公布了《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于2013年1月1日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新政。TAG标签: 保险 青海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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