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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2017-02-02 08:00:02 无忧保
  十四种慢性疾病包括哪些?慢性病如何申报?   市医保中心:我市十四种慢性疾病主要包括: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病、慢性肺原性心脏病、各种恶性肿瘤(癌症)、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肝硬化、慢性肝炎、慢性肾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结核病、精神病、帕金森氏病。患有慢性疾病的参保人员可以在每年的3月和9月将本人一年以上的病史资料交所在社区或单位进行申报。   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在报销比例上有什么不同?   市医保中心:我市参加医疗保险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在职和退休。在职职工住三级医院80%,二级医院85%,一级医院90%;退休人员住三级医院88%,二级医院92%,一级医院96%。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65%,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是什么?   市医保中心:参保人员个人帐户、慢性病门诊待遇支付完后,个人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基本医疗费600元以上部分(慢性重症病门诊费个人自付部分不计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门诊统筹基金按60%支付。年度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市民: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在报销上有什么样的规定,报销比例是多少?   市医保中心:根据病情所需确需转外就医,需要到我市三甲以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后到我中心医疗管理科进行审批手续。转外就医的报销比例为75%,起付线为1000元。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市医保中心:缴费年限是按《泸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暂行规定》执行,1996年以前的工龄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1997年以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作为实际缴费年限。到退休时,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之和,男同志要达到30年、女同志要达到25年。   市民:居民医疗保险筹资的标准是多少?有没有增加?医保关系能否随工作转移?   市医保中心:我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没有增加,但政府补助在逐年增加,如:成年居民从2009年每人每年80元,2012年增加到每人每年240元。目前医疗保险关系可以随工作调动转移。   市民:我市的医疗保险是否都建立了一卡通?   市医保中心:我市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由于合江、古蔺医疗管理软件系统还需要改造升级,还未实行“一卡通”。其他区县都已实行了“一卡通”就医、购药。 TAG标签: 保险 医疗保险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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