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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医保新规质疑


原定于上月30日截止公众意见反馈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因收到了史上最多的一次市民意见而将截止日延长到了昨天。而深圳农民工吉峰则赶在这一天向深圳市法制办提交了对该办法长达5000余字的11项质疑,并已于本周初在网上发起了大型市民意见调查。
“我希望尽可能将市民的意见全都表达出来,引起社保局、法制办等机构的重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重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医保办法进行立法。”吉峰说。据了解,截至目前,网上这一问卷已有超过1.6万人参与填写。
“我希望尽力将市民意见全部表达出来”
昨日上午9时30分,农民工、劳资关系发展论坛发起人吉峰来到位于市民中心的市法制办,提交了一份长达5000余字、题为《〈深圳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改稿)〉的十一个致命问题》的意见。
记者注意到,这份意见对办法进行了多方质疑,从总则的“目的”、“医保体系”、“监督机构”,以及此前坊间引起热议的“中断三个月,连续参保年限清零”和“累计缴费需满25年”等均提出疑问和看法。
“我希望尽可能将市民的意见全都表达出来,引起社保局、法制办等机构的重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吉峰表示,自媒体对这一办法进行报道后,即十分关注,提交意见之前对办法进行了仔细研读,甚至还就其中一些问题咨询了专家。
意见中,吉峰多次提到了“公开”,建议有关部门能公开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险种的详细信息;公开市财政、审计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各险种(包括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报告;对市社保部门和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社会第三方审计;公开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及产生过程;公开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名单及产生过程。
同时,由社会第三方起草立法草案,成立专门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委员会进行社会监督,并建议市人大也应主动介入监督和审查。
“社保基金数额巨大,资金来源于参保人,参保人有权利参与监督,要建立起独立、有效和公开的监督机构,要成立能够真正代表参保人利益的社会方监督机构,实施有力外部社会监督,保障基金公平使用,公开透明。”吉峰说。
下周三将举行市民评议会并发布调查数据
为了搜集市民意见,自本周起,吉峰还设计了一份有12个问题的问卷调查,并在奥一网上发布,截至昨晚近11时,已有16550人参与调查。
从目前的数据显示,主动参与调查的群体以“公司职员”居多,达到了1.2万人,“一般市民”和“农民工”则分居第二和第三位。调查人群中,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各半。
在较为热议的问题上,记者注意到,除了220人外,绝大多数参与调查者都认为,为了医疗资金公平和安全,应由独立的社会方进行监督(社会方人员由参保人、专家学者和社会中立人士组成)。过半人认为,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连续缴费年限就清零是不公平条款;而2/3的受调查者则认为,新规设定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合理。
吉峰说,在本周双休日,志愿者还将到外来工集中的龙岗区、居民集中的南山区和商业人流集中的罗湖区进行街头问卷调查。“所有的数据报告将于下周三发布,同时将邀请市民参与评议,整个过程完全公开。”
11项质疑节选
医疗保险的目的之一应是保障参保人获得基本或充分的医疗保障,而保障首先就要遵循公平公开原则。没有公开,就不知道真相,没有公平,就不会有真正的保障,公平公开应是原则的第一位。
深圳医疗保险分为综合式医疗保险、统筹式医疗保险和绑定式医疗保险三种,除了强制深户人员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对非深户户籍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自由选择,用人单位出于降低成本的角度,必然选择缴费最少的类型。这样就将非深户籍的绝对数量群体摒弃在综合式医疗保险体系之外。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设立在政府之下,不能真正监督起权力。参保人有权利参与社保基金的监督。要建立起独立、有效和公开的监督机构,实施社会监督,保障基金公平使用,公开透明。
医疗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参保人获得医疗服务,这是参保人的权利,别说三个月,就是参保人只交了一天的费用,也应获得一天的医疗保险。一年内累计中断三个月医疗保险,连续参保年限清零,有剥夺医疗保险权利之嫌。
“综合式医疗保险”、“统筹式医疗保险”、“绑定式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险规定中,这些专业词汇大量使用,但没有相应的解释和配套细则。社保部门掌握条文的解释权和调整权,这样漏洞过多。
“医保优劣不能只凭缴费年限衡量”
自5月4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公示引发公众质疑以来,医保新规之争已持续一个多月,公示的截止日期也从5月30日延长至昨日。对于坊间疑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昨日再度发声,该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缴费年限不是衡量医保制度优劣的唯一标准。
为什么深圳不能向广州上海看齐?
社保局:缴费年限不是衡量医保优劣的唯一标准
一个月过去,“缴费年限由15年增加至25年”所引发的众怒仍未消泯,黄险峰指出,评价医保新规时不考虑收费和待遇,是不合理的。
“上海的缴费年限虽然只有15年,但他们15年需要的缴费却是我们25年的十倍”,他提出,国家规定参加医保时,单位和个人分别需要按照职工工资的7%和2%缴纳,而在上海,单位要按照14%的比例为个人缴纳医保。与之相比,深圳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是单位、个人各出仅0.2%、0.6%,待遇却并不差。
黄险峰指出,参保人群中发生的医疗费要在参保人群中筹集。缴费年限短,意味着当期缴费高。
“广州原来的缴费年限是十年,后来提到十五年,而且还会再提,与其频繁提,不如一次到位。”
绑定式医疗保险是否歧视农民工?
社保局:三级医保体系尊重个人意愿
此次医保新规修订依旧延续了三级医保体系,包括综合医疗保险、统筹医疗保险和绑定式的医疗保险,“非深户籍的城镇人员将使用绑定式医疗保险”。有专家认为,这种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很低,但长期以来深圳人口严重倒挂,这样的险种对大量农民工和非深圳户籍建设者而言,“是一种歧视”。
黄险峰对此说法不甚认同,他指出,深圳是农民工医保的参保率最高的大中型城市,农民工和所在单位每月各出4元和8元,就能享受医疗保障。“硬是要他们参加综合,要交工资总额的2%,他们就不来参保了”,在他看来三级医保并非歧视,而是尊重参保人意愿。
医保新规为何不通过人大?
社保局:医保新规并无违背程序
拨开政策细节的争议,医保新规被质疑有强烈的部门立法痕迹。黄险峰解释称,《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确是规章,但根据国家《立法法》,规章亦属于法律法规的范畴。社保新规遵循了深圳的立法程序。
“为什么不通过人大,走条例的制定程序?条例的修改程序比规章复杂多了,涉及到民生重大事项的条例,最快也要六个月才能出台,国家社保法7月1日就实施了,到时候地方与国家政策有抵触,民众也等不起”,黄险峰解释。
他指出,国家在社会医疗保险方面缺乏统一而明确的政策,与医保有关的法律关系相对复杂,用人单位、职工、医院各自与社保局的关系,医院跟患者的关系一直没有理清楚,“核心问题不明朗,地方跟国家政策容易产生抵触”,地方政策存在朝令夕改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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