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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调整医保付费方式

2017-02-02 08:00:02 无忧保
  记者从马鞍山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马鞍山市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全国试点工作再推新举措,对3种门诊大病、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公务员医疗补助门诊付费方式进行调整。   具体为:调整3种门诊大病医保付费。3种大病年人均基本费用与前三年的年人均基本费用相比,小于年人均次基本费用的返还5%预留费用并进行奖励,费用相比小于85%的,按相差费用50%给予奖励,费用相比大于85%小于100%的,相差费用全部予以奖励;大于年人均基本费用的超出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从预留费用中扣除;调整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保付费。根据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年度人均就诊人次、均次统筹支付、决算均次统筹支付等进行考核,按照对比结果实施奖惩;调整定点药店公务员医疗补助医保付费。   各定点零售药店公务员年人均购药基本费用与全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公务员年人均购药基本费用进行对比,各定点的年人均购药费用低于全市的按实付费,超出部分分不同年龄段按60%、70%、80%比例从预留费用中扣除。 TAG标签: 保险 医疗保险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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