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在召陵召开


为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近日,召陵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处召开了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有关负责人和部分参保人员参加的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召陵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及时启动了医疗保险,确保了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个别定点医院医务人员和参保居民对医疗保险政策不太熟悉;二是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价格透明度不高,有违价现象和出售非药用品现象。
会议通报了召陵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开展以来的有关情况及主要做法,宣读了有关管理制度,并结合运行以来出现的问题和潜在问题强调了以下几点:一是严禁挂床住院、冒名顶替住院和推诿参保居民住院,加强参保居民转诊转院的管理;二是严禁用个人帐户购买非药用品及套取现金;三是严禁对参保居民持卡购药药价高于社会人员现金购药价格。
通过座谈,召陵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处共收到意见5条,建议16条,针对这些意见、建议和存在问题,医保中心在工作中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会同物价部门,制订药品价格的控制办法,加大药品价格的监控力度;建立医保投诉处理和聘请医保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业务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参保居民,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起一个由医、患、保三方相互监督制约的医疗保险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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