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医疗保险政策近期开始调整


乌鲁木齐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筹资标准、住院报销比例、门诊报销比例都将上调。
调整后,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成年人筹资标准提高至372元,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大中专学生提高至262元。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万元。
今后市民前往门诊就诊,报销比例能达到50%,并增加了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和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两种门诊大病。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也提高至60%。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和白血病一年报销限额为3千元,新增的两例大病年内报销限额为1500元。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唐恒毅介绍,住院上的报销比例调整以后,跟职工住院的报销比例差距在逐渐的缩小。居民原来反映虽然有门诊统筹,但是门诊的报销限额比较低,通过这次调整,门诊的限额做了提高,解决了日常的小病在门诊的治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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