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干县新生婴儿可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今年3月初,为切实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新出台的《新干县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对新生婴儿参加医保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提出新生婴儿不受参保缴费时间限制,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婴儿不受参保缴费时间限制,一个结算年度内,新生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办理当年的参保缴费手续,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一个月后办理当年的参保缴费手续,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婴儿在当年的4月份至11月份城镇居民申报缴费期结束后出生的,也同样可以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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