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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召开城镇医保待遇调整方案听证

2017-02-04 08:00:01 无忧保
         昨日(17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听证会,就《昆明市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方案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参加会议的14名听证代表一致表示,调整待遇是一件利民惠民的好事,它将减轻参保对象的负担,使参保对象得到更多实惠,调整应当尽快实施。同时,代表们认为,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调整至880元力度不够大,建议将其调整降至800元。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来自不同领域,既有基层医保工作者、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也有律师、退休职工,还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计提出了近50条意见和建议。昆明市人保局相关人员表示,昨日的听证会将会形成书面听证报告,于5日内上网公布,同时上报昆明市政府作为决策依据。听证代表们提出的部分意见和建议可能会被采纳。   调整计划   年最高支付额升至5.9万   昆明市计划到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5000至1000元,起付标准平均降幅达20%以上。职工医保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不低于75%、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不低于60%。待遇调整的具体情况包括:最高支付限额由2009年4.9万元提高到5.9万元;起付标准由2009年的三级医疗机构980元、二级医疗机构720元、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40元(四城区外450元),降低为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100元;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的起付标准降低为550元,患两种以上“特殊慢性病”的门诊医疗费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为3000元;昆明市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与城镇职工医保起付标准同步分别降至880元、300元和100元。   代表声音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降至800   省商业储运公司退休职工周相清认为,参保职工住院治疗三级医院起付线由980元降低到880元还不够,建议降低到800元可能更合适。   昆明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范正明也建议将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800元。   待遇调整应向弱势群体倾斜   昆明市政协委员徐宏基认为,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低保对象、残疾人占了较大比例,因此昆明市在调整城镇基本“医保”待遇时,应当给予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以更大的政策倾斜,特别是住院起付标准应当在职工医保的基础上再给予适度降低。   省商业储运公司退休职工周相清同样提出,昆明市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应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同等对待,并且在住院起付标准上,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应当比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更低。   省安装股份公司退休职工张锦盛认为,退休职工因为年龄大、身体弱,不可避免地比年轻人多病,因此“医保”统筹基金在报销比例上应该适度向退休人员倾斜,不应年轻、年老一个样。   另据昆明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张翔介绍,去年底昆明市已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将城镇居民医保年最高支付限额从2.5万元提高到3万元。他表示,由于筹资渠道及水平不一样,目前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存在一定差距,但从长远来看,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之间“医保”待遇差距将会越来越小,直至趋于一致。 TAG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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