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明起缴费


从4月1日起,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0年度缴费工作正式开始,缴费时间持续至9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32元的标准筹集费用,其中财政补助102元,低保、重度残疾的少年儿童,财政补助122元。城镇非从业居民按照每人每年282元的标准筹集费用,其中财政补助102元,低保、重残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财政补助262元。据悉,今年参保者个人缴纳部分与往年相同,但财政补贴标准有所提高。
西安市居民医保可采取两种方式缴费,即工商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和银行网点现金缴费,居民缴费后请及时到所在社区办理年度贴花手续。办理代扣代缴委托协议手续的参保居民,需在8月15日前存入足额扣缴费用,未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现在也可办理。一张银联卡可以代扣代缴一人,也可以代扣代缴多人。
根据规定,以下人群可以参加居民医保: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在本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居民有疑问可拨打工商银行客服电话95588、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查询。市医保中心提醒大家,今年的缴费时间比去年延长了两个月,居民可合理安排缴费时间,不必扎堆。(记者 崔晓刚)
编辑: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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