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将统一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


雅安市将统一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并实施市级统筹。昨(7)日,市长刘守培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雅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2001年初,雅安市开始在行政事业单位、部分企业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同时实施了公务员医疗补助)。200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市级行政区域内实现了全覆盖,同年实施了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全市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基础,以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为补充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截至2009年底,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5077人,覆盖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非从业居民等人群,适应了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保证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推进。但由于实行的是县(区)级统筹,在收费标准、报销标准、管理办法等政策之间有一定差异,造成了不少矛盾。
据介绍,即将实施的《雅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在政策框架上与原有政策完全一致,即仍然有起伏线、封顶线、报销比例,仍然实施“三个目录”,仍然实行医院和药店的定点管理,仍然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施补充医疗和公务员补助办法。
不同的是,与原政策相比,《雅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统一了单位职工缴费比例,统一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增加了一次性参保缴费办法,统一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统一了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据悉,雅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都适用该暂行办法。
《雅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并统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该暂行办法将于近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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