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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新生儿医保政策有调整 孩子一出生就可参保

2017-02-04 08:00:01 无忧保
         15日,记者从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了解到,聊城新生儿医保政策有了调整,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可即时参保,如有在出生后、参保前生病的,也可根据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综合科工作人员介绍,新规定调整为,新生儿等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即时参保。参保时家长需要持新生儿登记入户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如有在出生后、参保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家长只需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和住院病历、费用明细、发票等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就能够报销。    据了解,按照原有的政策规定,只有报上户口,新生儿登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对于孩子刚出生之后不久、还未来得及报户口就生病住院的家庭来说,医疗费用就不能报销。“解决了这个实际问题,市民的经济负担就轻了很多。”该科室工作人员说。 TAG标签: 山东 医保 政策 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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