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章贡区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申报开始


为进一步减轻身患重大疾病参保人员和生活确有困难的参保人员的医疗支出负担,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江西省章贡区医保局对2009年患重大疾病和生活困难参保人员进行二次补偿。4月15日开始受理参保人申报。
1、城镇职工二次补偿的标准为住院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达到5000元以上的,5001-10000元部分补偿50%,10000元以上部分补偿60%;门诊特殊慢性病医药费和大型检查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达到2000元以上的,2001元以上的部分补偿50%。城镇低保对象、4050人员的二次补偿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相应提高10%。
2、城镇居民二次补偿的标准为住院医药费及门诊特殊慢性病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达到5000元以上的,5001-10000元部分补偿30%,10001-15000元部分补偿40%;15001元以上部分补偿50%;城镇低保对象、4050人员的二次补偿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相应提高10%。
据统计,约有700余名参保人员可享受此次补助,共计补助约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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