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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无为县提高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年度报销限额


为有力推进安徽省无为县医疗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发展,从2010年1月起无为县对器官移植参保患者术后所需的药品统一实行在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购买,定点医疗机构对其类患者药品按采购价格销售,合理利润由医保基金安物价政策给予补助。在规范器官移植术后参保患者门诊购药的同时,也本着以人为本思想,切实减轻个人医药费负担,提高了他们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尤其大幅度提高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报销限额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第四年(含第四年)以后的年度报销限额,调整前后见下表。(安徽省无为县医保中心 沙先春)
调整前无为县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年度报销限额表
险种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第一年
80000-100000
25000
第二年
60000
20000
第三年
50000
15000
第四年
30000
10000
五年以上(含五年)
10000
5000
调整后无为县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年度报销限额表
险种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第一年
80000
56000
第二年
65000
45000
第三年
55000
38500
第四年
50000
35000
第五年
45000
31500
第六年
40000
28000
第七年
35000
24500
第八年
30000
21000
九年以上(含九年)
25000
17500
TAG标签: 安徽 医疗保险 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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