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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秭归县3.7万名城镇居民享受门诊统筹


随着《秭归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以及金保工程城居系统的调试运行,从7月1日起,湖北省秭归县3.7万名城镇居民凭医保证可以在定点医院报销普通门诊费用。
按规定,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每日次处方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40%,每日次处方最高报销限额10元,全年居民门诊统筹累计报销限额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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