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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夷陵区城镇妇女住院分娩费用可报销


2010年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将参保女居民的住院分娩作为医疗保险新增病种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这意味着今年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能够报销住院分娩费用。
此惠民政策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同步享受住院生育报销待遇,成人缴纳城镇居民保险费180元/年,可享受报销总生育医疗费用的45%-75%。
第二,报销比例不同,根据自己经济状况自选医院,一级医疗机构,个人起付标准100元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甲类75%乙类是65%;二级医疗机构,个人起付标准300元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甲类65%乙类55%;三级医疗机构,个人起付标准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甲类55%乙类45%。
第三,政策更倾向低收入者,低保人员可享受惠民窗口等其他多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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