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异地就医结算试点成功
 
                             
                        
                        
      7月19日,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省内跨设区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第一人“出炉”,在南昌大学二附院康复出院。这意味着江西省异地就医结算试点成功。
 
    据省社保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安排,省社保中心选定了基础条件较好并具有代表性的南昌和抚州两市进行省内异地就医结算试点。7月13日,抚州市第一棉纺织厂参保人员李某在抚州市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后,经抚州市医保局审核,李某领到了第一张异地就医卡,并于当日持卡在南大二附院办理了入院手续。
    7月19日,李某康复出院,此次就医总共发生医疗费用4111.89元。其中,个人负担部分为1166.25元,医保基金应支付部分为2945.64元。由于实行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根据江西省“持异地就医卡就医,按参保地办法直接结算”的试点方案,李某在出院结算时,只支付了个人负担部分,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将由省社保中心和二附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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