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医保局落实医改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江西省大余县医保局积极落实医改各项政策,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各项工作。
一、参照国有困难企业医疗保险政策,在10月底前将全县2192名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困难城镇大集体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二、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9月1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正式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报销比例最高达75%,年度最高可报销12万元。 三、积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对参保人员在2家试点乡镇中心卫生院使用基本药物,由医保基金给予15%补偿,上半年共补偿2922元。
四、积极实施“光明、微笑”工程。1至10月共42名参保人员免费享受白内障手术。
五、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对身患重大疾病参保人员进行二次补偿。共231人享受二次补偿待遇,补偿金额9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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