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深化医改方案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


7月26日讯:“实施综合改革有三个目的:加快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制度;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医改新模式。”今天(7月25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医改办主任、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岭就近日发布的《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刘岭介绍,《试点方案》的一个主要任务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运行新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实行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全省公立医院药品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降到20元左右。
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探索建立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应急救治、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在经办环节的衔接机制,实行“一站式”服务。
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实行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给予充分的自主权,推进院长年薪制和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医院运行效益。
推进分级诊疗每万名居民有2—3名全科医生
《试点方案》要求推进分级诊疗。推行医疗集团、医联体模式和县镇村一体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基层有足够的能力接诊。
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按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标准,建设全科医生队伍。推行家庭签约服务,实行“团队签约、责任到人、挂牌公示、上门服务”。
1
2
3
下一页
末页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