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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异地大病医保患者 无需回原籍报销

2017-02-06 08:00:02 无忧保
7月25日讯:以往,咸阳、商洛等地的大病患者前往西安就诊,即使符合大病保险报销规定,出院后要想理赔报销必须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而在本月“大病保险”的异地结算正在变成现实,省内部分异地“大病医保”患者已经无需回原籍报销。 据了解,自去年11月起,西安市城乡大病保险的承办方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与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合作开通了全市首家医疗机构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报销窗口。目前,窗口的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向在该院或其他医院就诊的省内异地(中国人寿承办地区)患者提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报销服务。目前,咸阳、商洛、安康、韩城、杨陵等地的就诊患者只要符合大病保险报销规定,均可在此窗口直接办理报销,不需要再返回户籍所在地。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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