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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全面实施二次医保 职工缴费不到百元


7月1日讯:“职工只需缴费95元,就可以在一年的保障期内首次因病住院时享受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的8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第二次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自付部分70%的‘二次报销’。”区总工会今年4月份开始推广实施“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以下简称“住院二次医保”),只要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都可以购买,只要是生病住院,都可以享受。
据了解,“住院二次医保”的保障期一年,首次参保免责期30天,参保费95元。被保障人因病住院治疗,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首次住院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的8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第二次住院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的7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被保障人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多次住院治疗的,只能领取两次住院医疗互助金。
另外,因意外事故、烫烧伤导致伤残的,按不同伤残程度,意外伤残最高领取20000元,住院意外伤残最高领取40000元,同一个互助保障期累计不超过最高限额。意外身故的最高领取40000元,住院意外身故最高领取80000元,一次性领取。(具体见区总工会“关于做好‘广东省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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