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休干部医保统筹基金标准确定为3.5万元每人


我市离休干部2015年医疗保障统筹基金筹资标准确定为3.5万元/人/年,其中,按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一次性划入医保个人账户IC卡内。12月8日,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介绍了相关情况。
为切实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会商后,确定全市2015年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统筹资金筹资标准维持去年标准不变。根据安排,有关单位将在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20日,一次性全部缴纳完毕。缴费人数以单位2015年1月1日在册的离休干部人数为准。需要注意的是,自2015年1月21日起计算机自动开始判断缴、欠费,未缴费的将自动停止享受一切医疗待遇;超过规定日期3个月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医保中心不再接收其当年参保缴费,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本年度医疗费。此外,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筹资标准也按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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