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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萝岗区外看病也能用医保

2017-02-07 08:00:02 无忧保
记者日前从萝岗区人社局获悉,2015年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明年起实施的广州市医保新政,萝岗区参保人每年只要缴152元,去区外的医保定点医院也能报销,就医点从原来的60家扩至全广州市的600家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也从原来的50%提高到55%。大病最高可报销18万元。 居民可享 六大新政利好 萝岗区人社局表示,2015年市医保新政将给全区18万多城乡居民带来六大政策利好: 1.定点医院增多,由原来的60家增加为600多家,参保人享受医疗待遇也不分区内区外。 2.在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有所提高,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由原来的50%提高到65%,其他城乡居民由50%提高到55%。 3.新增了异地就医,符合政策的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也纳入了报销范围。 4.门诊统筹金有所提高,由原来每人每年300元增加至600元(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为1000元),并且不设单次就诊补偿限额。 5.慢性病门诊不限区内医院就医,只要是广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就医。 6.大病保险分两个层面给予不同支付比例报销,支付比例总体提高。 大病最高报销18万 对于居民普遍关心的大病医保,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明确,已参加2014年居民医保过渡期的参保人缴交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后,自2014年9月1日起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过渡期内参保人发生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及大病保险已支付的金额累计至2015年,与2015年合并计算。 在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大病保险资金累计支付参保人基本医疗费用的年度最高限额为12万元。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增3万元;参保人连续参保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增6万元。也就是大病最高报销可达18万元。 23家银行 可划扣缴费 据了解,萝岗区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含2014年过渡期)参保扩面工作方案,已经区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各街镇。2014年底前,萝岗区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应参保人要达到186700人以上,参保缴费人数达181200人以上,实现全区城乡居民病有所医。 何时办理参保? 2014年11月19日~12月20日。 未能及时参保缴费的或将错失明年全年的居民医疗保障。 到哪里办理参保? 区内的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原参加新农合人员继续按原新农合渠道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学龄前儿童、非从业人员及老年居民可到户籍所在街(镇)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民政或残联资助对象(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到各街(镇)民政、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医保费用如何缴? 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可通过23家银行账户划扣。未申报扣款账户的参保人,可到农行、工行、广州农商行进行现金缴费,同时可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报扣款账户,改为“委托银行划账”方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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