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珠海扣缴居民和未成年人医保费标准


6月22日讯:参保市民们要注意了!记者昨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从7月1日至9月,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通过银行扣缴2016社保年度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该中心提醒参保人及时存足应缴金额,以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值得注意的是,因《新基本医保办法》(简称《新办法》)实施,部分群体缴费标准有变。
部分群体缴费标准有变化
据介绍,7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新办法》,《新办法》将城镇职工、异地务工人员、未成年人以及城乡居民等各类群体的医保政策整合,实现统一制度框架、统一支付范围、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城乡居民、未成年人与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门诊、住院报销同等待遇。因享受的待遇大幅提高,所以部分群体的缴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新办法》规定,今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60元;而原经济困难的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的缴费标准也由每人每年200元统一至每人每年360元,也就是此类群体今年的个人缴费是360元;但未成人的缴费标准没有变化,依旧是每人每年130元。
此外,《新办法》让灵活就业人员有了选择权,这批人群今年可以继续按“统账结合”(8%)缴,也可按“单建统筹”模式(即2%)参保,居民可自主选择。
9月底前未扣费成功将停保
市社保中心提醒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医保的参保人,须在2016年7月1日前将费用存入缴费的银行账户,以便扣缴。扣缴持续至9月下旬,如参保人因缴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在9月下旬前仍未能成功扣缴的,2016年10月1日起做停保处理,并从2016年8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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