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年大病报销新政策:医疗费用越高将获更多医保支付


6月7日讯:全面实施近两年的广东城乡大病保险政策将迎来重大变革。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广东省完善城乡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大病保险新政或将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东计划于明年全面整合职工以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统一筹资标准以及待遇水平。其中,还将大幅提高大病保险的报销限额,以广州市为例,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最高报销上限为18万元,新政一旦实施,报销上限或将提高至将近30万元。
亮点1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二合一”
“大病保险”是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在治疗重大疾病时,对于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予以报销。目前广州大病保险主要分两类,一是职工医保中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二是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大体系。对于广州市的两类医保参保人来说,享受大病医保都不用另行缴费,但报销限额的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
《征求意见稿》要求,在2016年底前,广东各地进一步调整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到2017年,建立完善覆盖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也就是说,要将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政策“二合一”,“整合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招标承办、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同时,大病保险政策实行市级统筹,由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制定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此外,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将来医保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这意味着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也将进行整合。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广东还在测算相关的数据,具体的政策出台要报省政府批准,暂时没有时间表。”能否建立全面覆盖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还要看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情况,因此,《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条文可能要修改。
亮点2大病报销上限将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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