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方案


6月3日讯:我省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近7000万,基本解决了“人人享有”的问题,但距离“公平享有”还有一定差距。摒弃城乡医保造成的身份差别和利益固化等种种“不公”,让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同样的权利,河北省昨日召开全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会上,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袁桐利表示,全省要确保7月底前完成职能、编制、人员整合,9月1日起按统一后的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按新政策执行。2016年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420元。待遇享受则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统一门诊和住院报销项目、比例,妥善处理好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特殊保障政策对接。
全省城乡居民近7000万享有医疗保险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于2003年、2007年分别建立了新农合制度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让农村人口和城镇居民均实现“病有所医”。
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原有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难以适应形势需要,重复参保、重复投入、重复建设等问题日益突出,造成管理资源和资金浪费,影响了人力资源自由流动。而当前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二元机制,也造成了制度分设、管理分割、经办分散等弊端,制约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还不够,还需要向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转化。目前,全省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5%以上,实际参保人数近7000万,基本解决了“人人享有”的问题,但距离“公平享有”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参保缴费、用药目录、实际享受的医疗服务等方面都有差别。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摒弃城乡医保造成的身份差别和利益固化等种种“不公”,可以让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同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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