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人社部统管城乡医保成定局 参保者不受影响


5月30日讯:按照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要在今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做出规划和部署。
近日人社部宣布,全国已有11个省级单位明确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将由人社部门统管。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保学会理事孙洁教授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主管权曾被称为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最大难点,人社部这次罕见的高调表态预示着这一问题走势已基本明朗,即最终很可能均由人社部门来统管。
孙洁表示,统一的主管部门对于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以及防范相关医保基金的穿底风险都会产生积极作用,这对于保障参保者权益无疑也会产生较大的正向作用。
各地进展
各地下月须出医保整合规划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就明确提出要合并城乡医保经办体系,但对于备受业内关注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直至今年初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都没有明确统一后的新制度是由卫生计生部门主管还是由人社部门主管,只是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利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资源,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规范经办流程,提供一体化的经办服务”。此前业内人士曾预测,主管部门的确定,将是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最大难点。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出台的《意见》虽然没有明确主管部门,但是明确了时间表,提出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做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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