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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降低医保缴费比例最新消息

2017-02-09 08:00:01 无忧保
5月27日讯:5月26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请示》,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费率阶段性下调0.5%的措施延续至2018年年底;同时,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同步下调0.5%。具体是: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费率阶段性下调0.5%,即企业单位缴费费率从2.3%下调到1.8%;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中由市、镇(街)财政补贴部分下调0.5%,即财政补贴费率从1.5%下调到1%。执行期限是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 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了多项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的措施。根据省、市相关通知的的要求,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以减轻企业运营成本,要求各地将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控制在5.5%左右。根据《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规定,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按“多方筹资,财政补贴”的原则,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3%的费率建立全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各类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及财政补贴比例为: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缴费费率为单位2.3%、个人0.5%、市和镇(街)财政共补贴0.2%(灵活就业人员除财政补贴部分以外,全额由个人负担);以城乡居民(含学生)身份参保的,缴费费率为个人1.5%,市和镇(街)财政共补贴1.5%。执行上述阶段性降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后,东莞市用人单位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费率仅为1.8%。 事实上,东莞市自2012年7月起至2016年6月,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已连续四年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用人单位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一直保持在1.8%,已经提前达到了省要求,且降低的幅度大大低于省要求的标准,减轻了企业和财政补贴负担。目前,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作状况良好,参保人各项待遇按规定得到充分落实。2012年7月--2015年6分别为企业减轻了负担3.0亿元、5.7亿元、6.9亿元、7.7亿元,合计23.3亿元。预计2016年—2018年将为企业减轻成本约2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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