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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2016医保定点健身场馆试行最新消息

2017-02-10 08:00:02 无忧保
5月13日讯:记者今天从南通市医保中心获悉,市人社局、市体育局11日联合下发通知,根据《南通市区医疗保险定点运动健身场馆试行办法》第四条第4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南通濠滨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崇川区亮捷乒乓球技术咨询中心、南通康迪健身有限责任公司3家医保定点运动健身场馆资格。 为切实维护市区参保职工的利益,加强对定点运动健身场馆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部分,提高定点单位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定点单位良好、有序地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南通市市区医保定点运动健身场馆全部纳入考核对象范围。 二、考核内容和办法 市区医保定点运动健身场馆的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分为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两部分,日常检查的实绩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定点单位考核要求,负责对定点单位的日常检查。日常检查采取专项检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法,每年对定点单位的检查一般不少于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医保经办机构向定点单位发送《定点单位日常检查情况通知》,以促进定点单位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 三、奖惩 年度考核总评分与结算费用挂钩。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按月预留应由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部分结付费用的5%,作为年度考核预留费用,待年度考核后,根据考核实绩进行拨付。 1.年度总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拨付预留费用。 1 2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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