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2016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最新消息


5月13日讯:今年春节前夕,正当千家万户张灯结彩,准备喜迎佳节的时候,家住西宁市城西区杜女士的哥哥却因重度肺部感染一直在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由于病情过重,最终哥哥还是离世了,留下来的是因这场大病陷入沉痛之中的家人和32万元待结的医疗费用。
在医院门诊大厅的医保结算窗口,杜女士拿着结算单简直不敢相信———哥哥的总医疗费用是32万余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了10万元,大病医疗保险补偿金额补偿了将近16万元。
“也就是说,我们自己只需要支付六万多。”据杜女士介绍,哥哥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全靠打工养家,嫂子又没有工作,家里几乎没有什么积蓄。这次因为哥哥的病,全家都做好了借钱的准备。
虽然还陷于哥哥去世的悲痛中,但杜女士心中轻松了不少。“但是现在,因为好政策,我们基本上不用借钱了!”
杜女士口中的“好政策”,正是我省“高筹资标准、高报付比”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我省是全国首个大病保险实行全省统筹的省份。从2012年12月起,本着“基金可承受、政策可持续、负担可减轻、责任要共担”的原则,启动实施了覆盖全省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人均分别为50元和60元,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统筹基金或结余基金中支出,不额外增加群众经济负担。
“大病保险推行以来,最显着的变化就是是小病扛、大病拖的现象明显减少,省上的三甲医院以前来看病的以干部和城镇职工居多,现在农民和牧民也日渐多了起来。”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晓勤深有感触。
目前,全省累计为16.3万名大病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7亿多元,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还不止这些,我省城乡居民的住院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超过5000元起付线的自付部分,还能按照80%的比例进行“二次报销”,且“上不封顶”———这给看病的老百姓又吃了一颗“定心丸”。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进京认为,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与中央精准扶贫方略提出的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兜底的政策指向高度契合,经过三年的实践检验,可行可靠可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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