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最新政策


5月13日讯:1.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新生儿,不含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我市就读的大学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等。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参保。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未办理户口迁入的配偶和未入户子女,可在集中缴费参保期内随户参保。
新生儿必须缴费参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参加了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在本市常住的非劳动力直系亲属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并享受与我市城乡居民同等的财政补助政策待遇。其他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凭居住证明和身份证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医保费包括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部分由个人全额承担。
已办理入户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办理缴费参保手续。其中,出生3个月内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出生3个月后的新生儿及其他人员从缴费参保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2.缴费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下旬至12月20日为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参保期。城乡居民应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指定受理点办理缴费参保手续,农村居民参保可由镇、村干部上门收费。
3.缴费标准。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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