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补助高于全国标准


5月10日讯:东莞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高于全国补助标准。近日,人社部和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事实上,东莞在2015年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已达到每人每年495.99元。
2015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6550万元
对于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300元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昨日,市社保局宣传与咨询服务科副科长罗成钊告诉记者,2015年,东莞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年495.99元(2506×1.5%×6+3005×1.5%×6=495.99,2015年前6个月缴费基数是2506元,后半年缴费基数为3005元,财政补贴费率是1.5%),而居民个人缴费人均也达495.99元/年。
市社保局近日披露的《2015年度东莞市社会保险信息》显示,截至2015年末,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58.80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6550万元;待遇支出52.09亿元;当期结余6.72亿元,滚存结余51.34亿元。
1
2
下一页
末页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