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男子患病花费9万元 医保报销8万多


5月10日讯:一场大病,让曾现华一家一度为医药费担心。曾现华是泸州市合江县福宝镇的一名精准扶贫对象,生病住院共花费了9.12万元,这样一笔费用对他们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直到出院时,一家人的心才落了地——经过报销后,个人仅需要支付9123.6元。
医疗扶贫解燃眉之急
今年4月,曾现华在合江县中医院住院治疗。一场大病,足以让一个普通人家陷入困境,况且是贫困户的曾现华,一家人为此忧心冲冲。然而,出院时医保工作人员向家属报出的一组数字,让曾现华一家人大大地松了口气——“住院费用一共91236.03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65111.23元,医疗扶贫附加保险报销3580.3元,医疗机构减免1306.24元,其余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民政救助报销12114.66元,合计医疗报销82112.43元”。也就是说,曾现华住院医了9.12万元,一共报销了8.21万元,个人仅需支付9123.6元。
据了解,截至今年4月底,我市精准扶贫对象住院14218人次,医疗总费用4137.1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支付3007.63万元,大病保险支付4.88万元,医疗扶贫附加保险支付363.16万元,医疗机构减免53.44万元,大病补充保险支付0.1万元,民政救助支付295.02万元,个人自付413.4万元,人均住院费用2909.8元,人均自付290.7元,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到2017年实现扶贫对象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据了解,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我省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我市出台了《泸州市医疗扶贫实施办法》,提出“四个100%”(即扶贫对象全民预防保健覆盖面10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商业附加险参保率100%、应救必救救助面100%),切实减轻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助推贫困人口恢复劳动力、脱贫增收,摆脱长期贫困。
《泸州市医疗扶贫实施办法》还提到,自2016年起,对在县域内县级和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倾斜、医疗机构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给予部分减免等措施,确保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医疗总费用的10%以内,对家庭经济特有困难的,剩余费用由扶贫帮扶责任单位资助解决或县区政府统筹解决。到2017年,基本实现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由政府兜底解决,比省委、省政府扶贫工作要求提前三年实现扶贫对象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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