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2016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上调


5月9日讯: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解到,今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称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将由之前的每人每年380元提高至420元。
据了解,居民医保的筹资原则为“国家补助一点、地方安排一点、个人掏一点”,其中,财政补助实行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补助的办法。2007年,我市实行居民医保时,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个人人均缴费为每年20元。经过近年来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的多次上调,2015年,政府财政补贴标准达380元,个人人均缴费为每年120元。
“今年的政府的补贴将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再增加40元,调整后,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增加的财政补助主要用于加强参保人员各项医疗保障,减轻居民的就医负担。预计新增补助惠及人员将达60万人以上,不过,依据居民医保政策,未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市民无法享受这一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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