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现“并轨”


4月27日讯:2016年初,河北省广宗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医疗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启动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16年4月,广宗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统一转换到新的业务系统软件中,彻底打破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界限,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真正实现了六个统一:即保障范围和项目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网络信息系统统一。标志着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正试并轨,形成了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
“并轨”后医保待遇就高不就低。广宗县城乡居民医保,每人每年享受到60元的普通门诊费;22种门诊特殊疾病,住院报销比例一级、二级医疗机构提高了10%,封顶线由原来的6万元提高到15万元;生育费用报销由原来的顺产400元、剖宫产600元,提高到单胎顺产500元、多胎顺产800元,单胎剖腹产2000元、多胎剖腹产2500元。
与“并轨”前新农合医保政策相比,转省外住院的报销起付线由原来的4000元降到2500元,封顶线由原来的13万元提高到15万元,附加大病保险封顶线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医保诊疗、药品目录扩大了1200多项。该县的4家县级医院、8家乡镇卫生院、367家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实现了县内医疗保险服务网络全覆盖,为参保居民提供看病、就医、报销一条龙服务,大大减轻了参保人员负担。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