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禅城区居民医保 个人缴纳318元


4月21日讯:2016年度禅城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个人缴纳318元/人/年,请需要进行增员、减员、资料变动的禅城区户籍人员按要求办理申报手续。值得注意的是,未发生任何增减变动或者不需修改任何资料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只需确保扣费账户内有足额资金缴纳居民医保保险费即可。
禅城区户籍人员、符合享受财政补助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个人缴纳318元/人/年(其中住院医保258元,门诊医保60元);特殊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财政负担,个人不需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个人缴费810元/人/年(其中住院医保690元,门诊医保120元)。扣费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的城镇居民在扣费存折内预留足够的金额;农村居民参加居民医保的费用由村委会统一代收代缴。
同时,佛山户籍居民要以家庭为单位(户口簿为准)参加居民医保,不能选择性参加,凡同一户家庭中有一个应参保对象未参保的,则全户家庭成员不能参保。
据悉,禅城区有21.18万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度禅城区居民基本医保支付住院待遇58366人次、基金支出26310.9万元;生育补助282人次、基金支出34.37万元;居民家庭病床568人次、基金支出94.65万元;居民门诊特定病种治疗31757人次,基金支出1658.71万元。门诊就医406万人次,处方总费用22354.61万元,居民门诊医保基金应支付总额8871.09万元。
去哪办
城镇户籍居民
户口所属居委会办理;
农村户籍居民
所属村委会代办;
符合参保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由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已参保的职工跨区参保
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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