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6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新增7病种


4月21日讯:深圳市新增7种病种可享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艾滋病等。
深圳门诊大病待遇新增7病种
精神分裂症、艾滋病等纳入门诊大病
深圳市新增7种病种可享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艾滋病等。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4月15日起,深圳市可享门诊大病待遇的病种增加至14种,全市约1168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享受大病门诊待遇,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0%。
4月15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精神分裂症等7类疾病门诊专科治疗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的通知》,从即日起,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的病种增加7大类。此前,深圳市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的病种为7大类,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深圳市新增7种病种可享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艾滋病等。
据悉,门诊大病待遇享受比例与参保人连续参保年限挂钩,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满36个月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0%、75%、90%;原已核准认定为门诊大病的,维持原来的支付比例不变。患者在完成门诊大病认定后,在区级以上医院治疗均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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