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政府领导解答网友反映医保缴费标准高


3月16日讯:近日,一名四川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叙永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较高。他说:“今年的医保每人缴费120元太多了,70元的门诊也太多了,希望缴费降到100元以下,门诊有30元就行了。”
对此,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称,2016年,城乡居民年度内个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限额为70元。为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泸州市统一规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划拨70元作为普通门诊医疗费、10元作为一般诊疗费、24元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剩余部分进入统筹基金,用于报销住院医疗费。普通门诊医疗费既可用于支付日常门诊,也可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的自付部分,且家庭成员间可以共享。当年未使用完的,可以跨年度结转使用。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叙永县的居民我们很多群众认为今年的医保每人交费120元太多了,70元的门诊太多了,希望交费降到100元以下,门诊有30元就行了,还有门诊费用能到药店刷卡就更好,在一年内没有用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的下年交医保应少交点,这祥以要少浪费药品。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较高”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一是为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推进城乡统筹,泸州市从2015年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医疗保险政策、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经办流程、信息系统“六统一”。二是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据此,泸州制定了2016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第一档为120元/人?年,第二档为260元/人?年。三是2016年,城乡居民年度内个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限额为70元。为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泸州市统一规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划拨70元作为普通门诊医疗费、10元作为一般诊疗费、24元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剩余部分进入统筹基金,用于报销住院医疗费。普通门诊医疗费既可用于支付日常门诊,也可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的自付部分,且家庭成员间可以共享。当年未使用完的,可以跨年度结转使用。四是目前,参保城乡居民在市内所有协议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都可以使用普通门诊医疗费,咨询电话:0830-6228160。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如果内江市隆昌县界市镇天宝村水捅弯是小2型长桥水库会修改第一次的方案吗?修改后是变小吗当地村民都很关心,因为现在修改的比第一次的还小。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给四川省委书记反映的“隆昌县界市镇长桥水库修建”问题已收悉,隆昌县界市镇人民政府非常重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隆昌县长桥水库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界市镇天宝村。前期,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了隆昌县长桥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已基本同意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前,省上对长桥水库的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并批复,对工程建设的地点,坝址、范围等进行了确定。近期,县上将组织各部门向村、社群众宣传解释工程建设相关政策情况。 感谢留言,祝愉快! 隆昌县界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4日
【网民留言】
我们是龙泉驿区同安街道丽阳社区安置住户,丽阳社区大门那条路很窄,还有很多车子放在路边,另一边停很多载客火三轮,还有河沙,水泥,那么那么小的一条路可以有那么东西在那堵起。丽阳社区旁边还有一个中学,读书时来往人不少,都在丽阳社区大门堵起,尤其是早高峰和晚高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路边还搭有那么多蓬蓬,安置那么多人,可否整改,可否安装路灯,回个家堵在门口动弹不得。这些都是民生。求解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同安街道丽阳社区环境管理混乱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同安街道查实,同安街道丽阳小区属龙泉驿区2015年新投入使用的一个居民安置点,该小区目前安置同安丽阳社区和万家村5200人和洛带镇2500名居民。目前,正值该小区装修入住阶段,小区大门口存在车辆乱停乱放、商户占道经营等情况。 关于您留言反映车辆及载客火三轮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的问题。同安街道去年进行的城乡环境综合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年后乱停乱放等情形有所抬头。针对该情况,采取三项措施予以解决:一是于2016年3月1日,同安街道组织城管、综治、建设、社管中心、社区、帮扶队等相关部门人员到丽阳社区召开现场会,专题研究该小区大门口从事经营活动、车辆乱停乱放等事宜,齐抓共管予以治理。二是同安街道丽阳社区决定将社区地面临时停车场改造升级,于3月3日提供70个临时停车位对外开放,将一定程度缓解大门口外乱停乱放的情况。三是对机动车违规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场或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且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同安街道综治办、交安办、城管办将会同交警、交通部门综合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四是对载客火三轮统一规划至丽阳社区道路靠爪哇围墙一侧水泥路外整齐停放,指定停放载客区,不得妨碍车辆及居民的正常出行。 关于您留言反映丽阳社区大门口丽阳路很窄可否整改和安装路灯的问题。经查实,丽阳路已纳入今年道路改造任务,由区建发公司作为业主于今年5月启动改造拓宽工程,届时改建成的道路将安装路灯,将彻底改善丽阳社区居民出行的问题。 关于您留言反映河砂水泥等占道经营的问题。经查实,丽阳社区校园路临时售卖点河沙水泥摊点多、秩序乱。针对该情况,由同安街道城管办牵头发出公告,要求所有售卖河沙水泥的商家将水泥河沙暂时向爪哇围墙一侧撤出2—3米,根据房屋装修情况,限于4月底前全部搬离。 由于您留言未留下联系方式,同安街道相关部门无法告知您上述处理情况。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郫县犀铺镇泰山北街421号住户,我投诉我们小区10-1-202住户把住房该成经营性麻将馆,每天从12点多就听见(麻将声,脚步声,说话声,移动板凳的声音等等)楼上发出的噪音严重污染了我们正常的生活,让我们的精神受到了严重伤害,加之我们孩子正读高中,这样的噪音也严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希望王书记给我们做主,还我们一个正常,安静的生活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6年2月26日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县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犀浦镇社事办工作人员走访了解,现伊莎贝拉小区10-1-202业主已未在家中开设麻将馆,该房屋已恢复正常居家使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郫县中信未来城南区25栋204住改商私开麻将馆严重扰民求王书记帮助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6年2月26日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县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郫筒街办联系片区民警和物业公司负责人,通过走访群众和现场核查,该处麻将馆扰民确实。经社区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其邻居已诉诸法律,此案已经正式进入诉讼程序,在诉讼期间,郫筒街办将协同社区再次对麻将馆老板进行劝解,劝导其停止营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书记你好 我家住在成都高新区石羊乡花荫一十二组,我们四戶人在2015年4月份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我们房子强拆了,现在没有结果,多次找他们说理。他像踢球一样的踢,眼看快一年,还没有结果,不知怎么办。我们的求助是,合情,合理,合法,。谢谢书记为我们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石羊花荫强拆的相关问题,经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以下简称国土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据调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2007年第十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7]369号批准,花荫村8组的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政府相关部门据此组织实施了该片区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自该片区征地拆迁启动以来,国土分局会同石羊街道办事处、花荫村村委会反复对四户进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沟通协商,但刘某英等四户一直坚持超出现行拆迁政策标准给予补偿,故无法协商达成一致。 为依法推进征地拆迁工作,2012年9月17日,国土分局依法对该四户做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并送达,明确告知了其权利义务。期限届满后,国土分局向高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6月20日,高新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高新行非执[2013]字第53号、第54号、第55号、第56号),对国土分局做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作出后,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再次与上述四户协商,但该四户仍坚持上述诉求,无法达成一致。国土分局遂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实施强制执行,经执行立案并由法院入户依法向上述四户告知执行依据和执行后果,并责令其在规定限期自行搬离,后上述四户在告知期限内仍未搬离。鉴于此,高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强制执行公告,委托由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为维护绝大多数被拆迁人的利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于2015年5月28日,依据高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对石羊街道办事处花荫村8组刘某英、程某富、徐某安、袁某旺四户实施强制搬迁工作。 司法强制搬迁工作实施后,高新区管委会、国土分局会同石羊街道办事处多次约请被拆迁人继续完善相关拆迁补偿手续(正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领取安置房钥匙、领取物品等)。2015年6月12日、7月7日、7月8日在国土分局统征办与上诉四户进行了分别沟通交流,2015年11月16日、12月24日、2016年1月13日、1月20日对上述四户进行了集中接待,并对刘某英等四户耐心细致做宣传解释工作,因该四户拒不接受国土分局依法依规做出的补偿安置决定,故尚未签订正式搬迁补偿协议。成都高新区将继续依法依规积极开展后续相关问题的处理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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