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医保门槛费有调整


近日,市民郑先生向网上帮办咨询2014年医保的门槛费是否调整的问题,由于郑先生有糖尿病和心脏病两种长期需要服药的疾病,所以对于报销上限特别关心。
记者联系郑先生得知,他目前还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由公司为他定期缴纳“五险”,他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并申请了糖尿病特殊门诊报销。今年郑先生已经去医院多次看病拿药了,却发现个人医保账户的门槛费还没有超过,郑先生向咨询今年门槛数额及报销比例是否有变化。
网上帮办从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4年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统一提高了5个百分点。普通门急诊、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500元。成年居民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由7万元、9万元、11万元统一提高到18万元。
人社局12333热线工作人员解答:“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医保三目。即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药品目录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和部分门急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15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救助报销80%。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门(急)诊费用,起付线以上至5500元以下的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75%,65%,55%。”
另外,报销上限调整后,对于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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