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武贤人大代表: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改革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3月3日讯:正在推进中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改革,涉及患者、医院、医保支付方、生产和经营企业多方的利益,对产业发展和民生权益都影响巨大。
2015年12月底,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共同拟定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联合征求了5家行业协会的意见。其总体要求之一,就是要调动定点医疗机构主动降低药品价格的积极性。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亚宝药业集团董事长任武贤对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中对于药品支付标准的制定、调整和使用均进行了规定。但是,还应该充分考虑现阶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各个部门出台政策的联动、衔接;谨防政策导向异化了支付标准,使改革成为医院层面强制药品降价的工具。
此外,任武贤还建议,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改革,应兼顾卫生政策联动,以实际可操作性为原则,并同时符合市场规律。
任武贤在他提出的建议中表示,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应坚持药品价格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摒弃政府限价的思路,科学合理地管理支付标准与药品销售价格的价差。
对于医院药品销售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价差,他建议,统一划归医保统筹基金统筹分配。
鼓励医院与药商谈判,固然会加强医疗机构的议价动力;但硬币的另一面是,医院逐利、要求药厂降价的动机,也可能因之增强。在征求意见稿中就规定,“定点机构药品实际销售的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医保基金以支付标准为基础支付费用”。
但任武贤认为,“这容易引导医院不断压低药品采购价格,以确保获得更多的药品收益。这也会造成医院进行‘二次议价’。人社部应该明确差价归属问题,不应该鼓励差价归属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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