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部分医保待遇水平提高


记者17日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医疗保险待遇今年起有较大幅度提高,市民将得到更多的医保实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支付限额将达到30万元,职工医保年度支付限额将达到61万元。
据了解,这次主要从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年度支付限额、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降低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起付线这三个方面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
从2014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由A档10万元、B档12万元统一提高到20万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由12万元提高到23万元。加上大病保险待遇,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支付限额将达到30万元,职工医保年度支付限额将达到61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除本市一类医院以外其他各类医院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全面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城乡居民医保A档(即年缴费30元)报销比例提高为:本市二类医院75%、本市三类医院60%、外市医院50%;城乡居民医保B档(即年缴费84元)报销比例提高为:本市二类医院80%、本市三类医院65%、外市医院55%。而城乡居民医保本市一类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仍为A档80%、B档85%,
此外,为扩大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受益面,我市还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起付线(不含本市一类医院)由每年800元降低为每年600元,本市一类医院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起付线仍为每年400元。
按照我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目前本市三类医院包括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和解放军第一八八医院,本市一类医院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精神病专科医院,其他市、县级医院则为二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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