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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如何报销遭遇意外伤害后医疗费用?知识

2017-02-18 08:00:02 无忧保
11月24日讯:武先生致电本报“民生热线”。他说:“我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想了解遭遇意外伤害后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据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意外伤害是指突发、外来、非本人意愿造成人身伤害的客观事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可通过意外伤害险报销医疗费用,年最高报销额度为40万元。 参保人员如果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在意外伤害发生5日(死亡的48小时)内向市社保大厦意外伤害险服务中心报案,经核实符合意外伤害险条件的,出院时采取即时结算方式,由意外伤害险报销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只负担个人部分。参保人员(或法定受益人)报案、申请意外伤害报销时,应提供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或社保卡,作为意外伤害险待遇报销凭证。申报主体和材料符合规定的,意外伤害险服务中心将及时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书面告知。 “未经审核通过或应由第三者责任人员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意外伤害险费用中报销。参保人员发生意外伤害,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意外伤害报销要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均为意外伤害险定点医疗机构。这意味着,参保人员遭遇意外伤害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报销。”该工作人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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