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阿坝州汶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最新通知


12月21日讯,各社区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阿坝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现将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2016年缴费基数按全州2014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1156元计算,即:灵活单建4%缴2046.24元+大病60.00元=2106.24元,补扣2015年不足部分125.76,共计2232元;灵活统建9%缴4604.04元+大病60.00元=4664.04元,补扣2015年不足部分763.08,共计5427.12元。
二、缴费方式:我局缴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请各参保人员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24日期间将费用存入代缴帐户,以便我局统一扣缴,确保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
三、扣缴不成功的参保人员和未与我局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参保人员,请于2016年4至6月(节假日和每月25日以后除外)到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缴费手续并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四、如需缴费凭证,请于扣缴成功后20个工作日到我局基金财务股或都江堰办事处领取社会保险基金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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